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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教育>

在充滿尊重的環境下成長,長大後自然懂得尊重自己、尊重別人~

[瑞典人的"尊重教育"]

在瑞典人的眼中,孩子是一個生命個體,應該有自己獨立的意願和個性,任何人都無權違背孩子的意願、抹殺孩子的個性。所以,父母從孩子降生那天起,便對孩子十分尊重。瑞典人對孩子施行的是“尊重教育”。

  在瑞典,孩子在家,可以做任何自己喜歡做的事,就連穿衣戴帽這類小事,父母都要“諮詢”孩子。父母發現孩子的某些行為“違規”了,可以向孩子提出建議,或者提醒他,但絕不可以粗暴地干涉孩子的意志,甚至有時有意讓孩子去做錯事,當孩子“闖禍”後,父母再告訴孩子正確的方法。這樣做的目的,既體現了對孩子的尊重,又讓孩子牢記一生!瑞典父母稱此教育方法為“疼痛教育法”——只有讓孩子知道了“疼痛”,下次他才不會再去接觸“疼痛”!

  瑞典父母在同孩子說話時,會蹲下身來,與孩子在個頭上“保持一致”,意在告訴孩子:咱們是平等的。瑞典父母和孩子講話時,大多是“如果你能那樣做,我和媽媽將感到十分高興。”“你能這樣做,我們感到非常欣慰!”讓孩子在父母指引的“大框”下自由選擇正確的做法。

  在餐桌上,孩子更有絕對的“自主”。父母不會厲聲呵斥或“逼餐”,父母只有“解釋權”——某道菜含有哪些營養,吃後對身體有哪些好處,讓孩子自己去選擇吃或者拒吃。

  瑞典人尊重孩子的最突出表現是:從不在人前教子。瑞典人認為,孩子也有自尊心,也有“面子”。父母在任何情況下,都要尊重孩子的自尊,保護孩子的“面子”,這對培養他們的自信是一種捷徑和重要途徑。

  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市普蘭頓學校的校園內,鐫刻著17世紀英國著名哲學家、思想家、教育家約翰·洛克的一句名言:“父母越不宣揚子女的過錯,則子女對自己的名譽就越看重,因而會更小心地維護別人對自己的好評。若父母當眾宣佈他們的過失,使他們無地自容,他們越覺得自己的名譽已受到打擊,維護自己名譽的心思也就越淡薄。”——這,大概就是瑞典人“尊重教育”的“理論根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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