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中國人總是喜歡用腦子想去一些東西來侵犯別人的努力成果呢?
由翻版cd, dvd, game, 袋, 到食物, 日用品, 所有一切可以偷取別人成果的東西, 就會有人諗出來, 但點解d 人唔將d 努力放係發明一d 新既產品, 優質既產品呢? 這樣不是更加可以賺得多嗎? 制造出sony, samsumg 的質數賺得多, 還是翻別人的產品賺得多呢?
LV 隨 時 變 國 貨
商 人 搶 註 商 標 1.2 億 出 讓
國 際 頂 級 的 法 國 品 牌 LV ( Louis Vuitton ; 路 易 威 登 ) 隨 時 變 國 貨 ! 武 漢 寂 寂 無 聞 的 商 人 王 軍 , 利 用 法 律 漏 洞 , 成 功 搶 註 「 路 易 威 登 」 中 文 商 標 及 英 文 商 標 「 Louyi Veiten 」 , 並 取 得 手 袋 、 服 裝 、 鞋 類 等 的 外 觀 設 計 專 利 權 , 因 此 引 發 一 場 業 界 關 注 的 專 利 權 官 司 。 在 經 過 長 達 3 年 的 爭 奪 後 , 國 家 知 識 產 權 總 局 判 王 專 利 權 有 效 。 王 最 近 向 LV 開 出 聖 誕 通 牒 : 若 不 給 他 LV 武 漢 市 獨 家 經 營 代 理 權 , 就 只 有 用 1.2 億 元 取 回 專 利 權 。 否 則 , 聖 誕 過 後 , 將 推 出 國 產 LV 手 袋 。
「 無 恥 ! 」 「 有 損 中 國 國 家 形 象 ! 」 有 網 友 不 齒 王 軍 的 做 法 , 但 也 有 很 多 人 大 表 支 持 : 「 外 國 人 就 是 這 樣 對 我 們 , 以 其 人 之 道 還 治 其 人 之 身 , 好 ! ! 」
LV 一 向 是 國 人 至 愛 , 自 1992 年 進 駐 中 國 , 至 今 設 有 約 15 家 分 店 。 據 報 , 30 多 歲 的 王 軍 , 在 武 漢 經 營 時 裝 店 , 2002 年 開 始 研 究 中 國 商 標 法 , 發 現 商 標 管 理 是 實 行 一 標 一 類 , 共 45 類 , 每 類 都 需 專 門 註 冊 , 但 LV 在 中 國 僅 申 請 服 裝 、 皮 具 、 珠 寶 和 貴 金 屬 類 的 商 標 權 , 在 產 品 專 利 上 幾 乎 完 全 空 白 , 因 此 他 先 向 有 關 當 局 申 請 中 英 文 商 標 , 再 從 知 識 產 權 總 局 取 得 產 品 外 觀 專 利 權 , 涉 及 手 袋 、 旅 遊 、 禮 品 包 裝 等 。
聖 誕 前 不 談 判 立 即 投 產
有 見 商 標 遭 搶 註 , LV 隨 即 在 2004 年 向 當 局 提 出 撤 銷 王 軍 的 專 利 , 但 審 議 3 年 後 卻 是 敗 訴 。 LV 今 年 又 再 度 捲 土 重 來 , 向 當 局 提 出 撤 銷 有 關 決 定 , 但 至 今 未 有 結 果 。 生 意 頭 腦 精 明 的 王 , 隨 即 在 上 月 初 主 動 向 LV 開 出 最 後 談 判 方 案 。 但 見 LV 遲 遲 未 答 覆 , 他 近 日 透 過 傳 媒 喊 話 : 「 我 是 尊 重 LV 這 個 頂 級 品 牌 , 才 沒 有 投 入 生 產 , 既 然 LV 遲 遲 不 表 態 , 等 也 沒 意 思 , 如 果 聖 誕 節 前 他 不 跟 我 談 判 , 節 後 就 會 立 即 投 入 生 產 。 」 國 產 的 路 易 威 登 售 價 只 是 法 國 LV 的 三 分 之 一 。
據 悉 , 王 軍 取 得 的 產 品 外 觀 專 利 , 與 LV 正 在 中 國 銷 售 的 產 品 並 無 分 別 。 據 王 透 露 , 其 專 利 權 已 吸 引 香 港 、 廣 州 、 溫 州 等 眾 多 財 團 的 關 注 , 而 當 地 已 有 一 家 風 險 投 資 機 構 有 意 投 資 500 萬 元 , 要 求 授 權 將 有 關 設 計 用 於 服 裝 和 禮 品 上 。 王 說 , 如 果 LV 產 品 出 現 傳 統 的 圖 案 組 合 ( 如 ) , 就 是 侵 權 。 他 亦 已 向 武 漢 海 關 申 請 全 國 性 專 利 備 案 , 扣 押 LV 涉 嫌 侵 權 的 產 品 。
不 過 , 內 地 熟 悉 知 識 產 權 法 的 律 師 孫 先 生 對 本 報 稱 , 若 LV 已 取 得 相 關 商 標 權 並 已 進 行 生 產 , 就 算 未 有 外 觀 專 利 權 , 仍 可 以 此 作 為 依 據 , 打 官 司 要 求 撤 銷 對 方 的 專 利 權 。 本 報 昨 日 未 能 聯 絡 上 香 港 及 內 地 LV 公 司 。
廣 東 《 新 快 報 》 / 新 華 網 / 本 報 記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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