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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龍航空VIS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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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1:「即時賞飛」獎賞(相等於81,000港龍積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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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0 港龍積分可以免費換取區域1經濟客位來回機票一套 (選擇包括台北及更多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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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2:以優惠價HK$299換購HW Design行李箱套裝 (1人成功申請主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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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2人成功申請主卡:
選擇3:免費換領HW Design行李箱套裝 (2人成功申請主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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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 |||||||||
1. | 本申請表上之迎新禮遇只適用於 2008 年 6 月 30 日或之前遞交表格並成功申請港龍航空 VISA 之主卡客戶。迎新禮遇不適用於現在持有及 / 或過往 6 個月內曾持有任何由星展銀行 ( 香港 ) 有限公司 ( 「本行」 ) 發出之相同類別之信用卡 ( 港龍航空 VISA 白金卡及港龍航空 VISA 金卡將被視為相同類別之信用卡 ) 。 | ||||||||
2. | 如閣下未有在此表格選擇迎新禮遇,則當作選擇「即時賞飛獎賞」。 | ||||||||
3. | 已選擇之迎新禮遇將不能更改。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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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只有已誌賬之交易方計算入迎新禮遇之簽賬要求內 ( 有關分期付款之交易,只有已誌賬之每月供款方被計算 ) 。以下類別之交易將不會計算在迎新禮遇之簽賬要求內:所有手續費 / 行政費、籌碼兌換、外幣兌換、財務費用、沖正簽賬、逾期費用、信用卡年費、「迅用錢」、結餘轉戶、「現金轉戶」計劃、「輕鬆分期付款」計劃、繳付稅項、透過網上繳費服務 / 銀通櫃員機之「繳費易」 /24 小時客戶服務熱線或流動電話理財服務繳費賬項及已被取消、正在進行索償、退款、退貨等之簽賬或本行不時決定之其他類別。 | ||||||||
6. | 若客戶在本行發出任何信用卡後一年內取消該信用卡,本行保留權利向客戶收取按每張已取消的信用卡計 HK$500 之行政費用。 | ||||||||
7. | 如客戶 ( 以任何方法 ) 在不符合換領資格之情況下換領迎新禮遇、重複換領迎新禮遇或以任何本行認為不符合規格的簽賬 / 交易換領迎新禮遇,本行保留向客戶收取 ( 包括直接從有關信用卡戶口扣除 ) 所換領禮遇之市場價格的權利。 | ||||||||
8. | 本行並非迎新禮遇之供應商,本行對有關迎新禮遇的任何問題恕不負責。 | ||||||||
9. | 本行有權修改條款及細則、更改或終止迎新禮遇。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 ||||||||
10. | 本條款及細則之英文本與中文譯本有任何差異,一切以英文本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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