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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質疑綜援嫗獲貸款買樓


七旬老婦聲稱將每月二千三百元綜援金省吃儉用,多年來儲得四萬多元存款,並在沙士期間向財務公司借貸以十八萬元買樓,每月更可收取二千七百元租金,終被社署揭發詐騙九萬元綜援金;老婦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名,昨遭裁判官質疑財務公司借貸的原因,加上辯方未能提供財務公司的資料以及被告的還款狀況,將案件押後處理。


  節儉老婦將綜援金儲起來買樓,更隱瞞四個銀行戶口,遭社署揭發她詐騙九萬元綜援金,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女被告呂佩瑜於庭外表示,沙士期間樓市下跌,從報章看到樓盤廣告,便「趁平」購買涉案位於油麻地的物業,目的只為安享晚年。她更指自己一向厭惡領取綜援,只靠拾荒為生,有社工勸說她申領綜援,她才無奈接受。


  「買一餐食幾日」


  辯方律師在庭上指,被告自九七年申領綜援後,每月領取二千三百元,但她極慳儉,「買一餐食幾日」,每月把一半綜援金省下來,多年來儲了一筆錢,以支付購買物業的首期。


  當時的被告根本不符合資格申請銀行按揭,所以她向一家美國財務公司取得十五萬元借貸,於○三年底沙士時購買窩打老道華德大廈某單位,市值十八萬元,更將該單位出租,每月收取二千七百元租金。


  辯方早前透露,被告日前將單位以購入價兩倍價錢出售,將款項歸還社署。


  裁判官認為,被告需要領取綜援為生,又沒有別人為她作擔保,財務公司卻憑空借出款項,令他嘖嘖稱奇,並質疑被告付出的首期是否純粹自綜援金得來,還是有其他理由支持財務公司為被告提供借貸,遂要求辯方蒐集有關財務公司及涉案借貸的資料,至下月十一日再提訊處理。


  控罪指女被告呂佩瑜,於○三年五月十七日至○五年十一月十六日,騙取社署九萬三千三百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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